发表日期:2018-09 文章编辑:小灯 浏览次数:3262
2.1 微信小程序名称、icon、简介、描述等信息均不得含有政治敏感、色情、暴力血腥、恐怖内容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违法内容;未经授权不得使用第三方享有合法权益的商标、品牌标识等内容或与之相似的内容、信息、特殊角标,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,也不得含有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(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、姓名权等)的内容。
2.2 微信小程序icon必须清晰,不能含有其它水印信息。
2.3 小程序的简介和描述需明确介绍微信小程序的功能,准确反映微信小程序的核心体验,并保持最新。
2.4 微信小程序的名称、icon、简介等基本信息,相互之间必须有所关联。
2.5 微信小程序的名称和简介、描述中,不得混有商业化用语、热门公众号或小程序名称、热门应用名称、流行用语、“国家级”、“最高级”等新广告法明令禁止等其他与小程序功能或内容无关的词语,从而干扰搜索结果。
2.6 微信小程序的名称不得以电话、邮件、日历、斗地主、麻将等广义归纳类、普遍且不具有识别性的词汇来命名,从而干扰搜索结果。
2.7 无正当理由,小程序的名称和简介、描述不得与已有小程序或公众号重复或混淆,不得以添加无实质意义的字母、符号等任何方式作为避开、绕开微信小程序的平台规则及规范。
2.8 使用与主体信息不完全相符的微信小程序名称、icon、简介、描述、所提供的功能等信息,不得对用户产生以下不适宜的混淆、误认、联想或影响:
(1)以为是相关政府机构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组织机构开发、运营的;
(2)以为是具有相关政府机构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背景、色彩的组织机构开发、运营的,即使客观上并不存在与该信息对应的组织机构。